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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教育局印发文件 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
发布:管理员 时间:2018/1/9 阅读:156 次
 2017年8月,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基﹝2017﹞8号)(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是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所有普通中小学(含中职学校)。为更好贯彻落实《指南》,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通知》,并提出六点要求。 
    一是学习贯彻全员化。要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将学习贯彻《指南》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要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和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德育干部、少先队辅导员、中学团干部、班主任、各科教师以及教辅工作人员等全员学习领会《指南》要义,提高对《指南》的认识和理解,不断增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时代性、科学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 
    二是整体设计系统化。要把贯彻落实《指南》工作摆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战略高度系统思考、优先发展。要着力构建方向正确、内容完善、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德育工作体系;要努力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格局;要组织力量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研究,探索新时期德育工作特点和规律,创新德育工作的途径和方法;要与“时事新闻课”“诗书礼乐进校园”“蓓蕾计划”“文明校园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努力形成一以贯之、久久为功、富有长春特色的中小学德育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内容设计课程化。要准确、全面的把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以课程化方式深化落实。严格依据《指南》规定的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德育工作的五个主要内容,做到课上课下、校内校外的德育工作,全部实现有目标、有设计、有标准、有评价的课程化实施。倡导创造性开展学校德育工作,打造独具特色的德育工作范式。 
    四是教育活动系列化。要将《指南》确定的六大育人途径,按照主体、时段、场所、形式等方面的不同,对所开展的德育活动进行系列化构建,使德育活动的开展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强化实践性教育,变“灌输式德育”为“体验式德育”,力戒生成心无家国情怀、胸无半点之墨、手无缚鸡之力、身无一技之长的“四无产品”。 
    五是推进实施协同化。要在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的同时,坚持集成创新思想,大力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引导家长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不断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要积极主动的与属地宣传、公安、司法、文化等部门加强共建联系;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五老、家长志愿者等社会人士的作用,集结社会资源,建立多方联动的协同化育人机制,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调一致的育人合力,助力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六是工作保障制度化。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指南》的组织实施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序列,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各学校要把德育工作作为党建的重要内容,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学校德育工作的领导;校长要亲自抓德育工作,规划、部署、推动学校德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将德育工作经费纳入经费年度预算,提供德育工作必需的场所、设施,为德育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德育工作评价体系,要认真开展学生的品德表现评价,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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